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1126执586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女,1967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故城县。
被执行人:河北泰霸管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河北康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北泰霸管业有限公司、河北康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申请执行人***撤销对被执行人河北泰霸管业有限公司、河北康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1126执5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