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克市开尔旺养殖专业合作社与某某、新疆博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兵0302执681号 申请人:***克市开尔旺养殖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新疆***克市齐杆却勒镇副业连。 法定代表人:**·吐孙,理事长。 委托代理人:***·**,新疆葱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6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新疆昌吉市。 被申请人:新疆博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青年尚都8楼。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克市开尔旺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新疆博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克市开尔旺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23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申请书。 经申请执行人***克市开尔旺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兵0302执6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秦  俊  林 审判员 母  洪  钰 审判员 ***热合曼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马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