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睿恩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贵州凯里开元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503执恢240号 申请执行人: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688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贵州凯里开元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贵州睿恩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高层住宅第D座30层11号12号房[**社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凯里开元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睿恩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标的为1956856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书面告知本院其已收到被执行人支付的执行款1956856元。 至此,申请执行人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据以申请的(2019)浙0503民初18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