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0304民初578号
原告洛阳市明炬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郑州市广阔建设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9日立案受理后。原告洛阳市明炬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洛阳市明炬燃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马中强
法官助理申晓静
书记员刘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