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胜利南路温馨港湾小区工地工程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违反条例规定,导致火灾发生,依据《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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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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