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宇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金美玻璃有限公司、河北宇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108执异6号
申请人河北金美玻璃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93号。
被执行人河北宇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正定县南牛乡塔屯村。
第三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河北金美玻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宇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河北宇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第三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现申请人依法申请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追加第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高利军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