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吉0402执1059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68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东辽县。
被执行人:辽源市诚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20400729545929A,住所地辽源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源市诚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吉0402执10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奎武审判员吴刚审判员周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邹 丰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