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高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众力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渝0110执4748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高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71006665J。
被执行人:重庆市众力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093326271。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高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市众力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和解后,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渝0110执4748号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时,可在两年内随时持判决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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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蓝远银
审判员  黄 化
审判员  王孝荣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余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