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与重庆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4民初6948号 原告:***,女,汉族,1965年5月13日出生,住重庆市丰都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96号5栋1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7784749872。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1967年8月25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本院在审理***与重庆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何 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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