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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邦典实业有限公司与芜湖福昌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4民初6893号 原告:深圳市邦典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荔村社区振兴路120号赛格科技园4栋6层A-D轴与17-20G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0709262L。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英睿,上海**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芜湖福昌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芜湖市镜湖区镜湖万达广场3#楼91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MXHTF43。 法定代表人:***。 被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93468X。 法定代表人:**。 被告: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98号舜赣外滩办公商业综合楼15#办公、商业综合楼37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86AY9XB。 法定代表人:***。 被告:重庆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96号5栋1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7784749872。 法定代表人:**。 被告:重庆广极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1幢12-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331593488X。 法定代表人:***。 被告:重庆家家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0JD1620。 法定代表人:***。 被告:芜湖县恒之顺机电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芜湖县红杨镇新区***社区办公楼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2NBF0U8E。 法定代表人:***。 原告深圳市邦典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芜湖福昌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广极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家家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芜湖县恒之顺机电销售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原告深圳市邦典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邦典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首云翠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黄 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