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恒旺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恒旺实业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万里路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13民初10849号
原告:重庆恒旺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29号5幢5-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203187557H。
法定代表人:何建林,执行董事。
被告:四川省万**路政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49号朝阳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280869513。
法定代表人:彭孝连。
原告重庆恒旺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省万**路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7日立案。原告重庆恒旺实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恒旺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 琼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聂源岐
书 记 员  吴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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