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渝0110执309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9月19日,住四川省合江县。
被执行人重庆鸿刚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重庆鸿刚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查明:申请执行人***依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再137号民事调解书对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已另行全案申请执行,且本院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渝0110执309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黄化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