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磐石市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84执270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1月20日生,住磐石市。
被执行人:磐石市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磐石市磐呼路37号。
法定代表人:乔有民,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磐石市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作出(2021)吉0284民初172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0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从被执行人磐石市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处执行回案款47,929.59元,本案执行完毕。
磐石市人民法院(2021)吉0284执2704号执行完毕。
执行费620.00元,由磐石市通达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