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211执2125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街道星沙大道9号才子佳郡小区10栋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诚,系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重庆建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幢10-1。
法定代表人:盛杰,系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湖南***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建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