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洁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渝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洁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渝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洁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民辖终765号
上诉人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20)渝0105民初406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认为,本案应移送至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未进行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关于上诉人称本案属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原审法院已对此充分论述,所作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周盛春 审 判 员 陈劲松 审 判 员 谢 平
法官助理 陈 彦 书 记 员 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