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渝0113民初17688号 原告: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自由村1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203442060C。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盛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0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綦江区。 原告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31日立案。原告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重庆竞盟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