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浦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12民初25388号 原告: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新南路******17-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689357543。 法定代表人:***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男,1988年7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浦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开大道********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33954688B。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芊羽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浦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立案。原告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40元,减半收取1470元,由原告重庆聚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马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