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渝0106民初4056号
原告重庆两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市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3日立案后,审理过程中,原告重庆两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两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16元,减半缴纳65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两江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左庆凯
法官助理 李 阳 书 记 员 王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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