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利川市利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2802执3271号
申请人利川市利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利川市六合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573712929Q。
法定代表人杨仕贵,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5736550929M。
法定代表人刘长安,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利川市利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茂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鄂28民终238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广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张 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