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岸某某钢模租赁站与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渝0108执4738号 申请执行人:**站,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 经营者:**。 被执行人:重某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站根据已生效的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0108民初1816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重某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准许申请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3)渝0108执473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