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05民初6948号
原告:重庆声标建筑加固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塔坪20号1幢1**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759281784T。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1968年5月15日出生,住重庆市梁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市梁平区梁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重庆声标建筑加固有限公司与被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原告重庆声标建筑加固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声标建筑加固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重庆声标建筑加固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法 官 助 理 杨 睿
书 记 员 郑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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