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胜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胜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渝0110民初5874号 原告:**,男,1981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綦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渝***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渝***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胜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书院路337号2-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203646573Y。 法定代表人:***。 原告**诉被告重庆胜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撤诉理由正当。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已纳)。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罗 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