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4民初7774号
原告: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海棠村应合丘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95896575Y。
法定代表人:甘国志,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五盛路3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5UNBHG8F。
法定代表人:朱雷,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审理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重庆荣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1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710元,由重庆盛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谢华莲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夏 伟
书 记 员 魏妍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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