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世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世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5民初32980号
原告:重庆世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加州花园**A5-13-5、A5-1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220704687。
法定代表人:黄定清,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旭,上海段和段(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56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
原告重庆世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原告重庆世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交足应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世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邓忠明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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