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保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市保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某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渝0117执保614号
申请人:***,女,汉族,1977年08月20日出生,四川省内江市。
被申请人:**,男,汉族,1976年09月15日出生,重庆市渝中区。
***诉重庆市保合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重庆市荣昌区XXX房屋。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为本次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本院依法作出(2021)渝0117民初7862号民事裁定书予以准许,该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重庆市荣昌区XXX房屋。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审判员  王瑶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  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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