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威信邻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云0629民初50号
原告:重庆市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20376182XP。
法定代表人:周本彪。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洪毅,云南滇东北(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威信邻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扎西镇茶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9MA6MR7HH19。
法定代表人:杨世发。
被告:***,女,汉族,1962年9月24日出生,云南省威信县人,住威信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市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威信邻家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重庆市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市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张长云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李龙梅
书记员杨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