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渝0105民初20143号   原告: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正街24-1-17F-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093166356。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政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政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鸳鸯北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3645116A。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原告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198.88元,减半收取599.44元,由原告重庆市辰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人 民 陪 审 员  *** 人 民 陪 审 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法  官  助  理  杨  睿 书    记    员  郑  凤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