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万里目成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4民初907号
原告: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公平街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736554751G。
法定代表人:程自均,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立强,重庆博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杜雨婷,重庆博冠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重庆万**目成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化龙桥街道华盛路1号25层25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ABQ1FX5N。
法定代表人:葛传江,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帆,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万**目成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7元,由重庆市公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吉红霞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陈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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