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世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世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距英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沪0101执1429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世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XXX号(重庆国际商务中心)26-4#。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被执行人:距英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XXX-XXX号全幢4层430室。
法定代表人:王增印,职务不详。
原告重庆市世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距英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沪0101民初19439号民事判决确认:被告距英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重庆市世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500万元及利息、经济损失8,390元。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距英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未自觉履行,权利人重庆市世发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距英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并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证券、银行存款、工商信息等进行了调查。指定谈话日,被执行人未到庭财产申报,亦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房产、车辆、证券、银行存款等财产。上述情况已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本院认为:因被执行人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暂不具备执行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张存良






审 判 员


李铭辉






审 判 员


吴昊罡






书 记 员


陈丽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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