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三优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大同市天优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晋0213执327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75年11月3日出生,住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古城佳园**6-2-104。
被执行人***,男性,1971年8月11日出生,住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南关西街******。
被执行人大同市三优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平城区新开西路梅园小区办公楼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大同市三优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晋0213执32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