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蓉成建材成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0192执2092号
申请执行人:中建蓉成建材成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土主庙街44号附7号。
法定代表人:王兵和,董事长。
被执行人:重庆市万州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鸡公岭26号。
法定代表人:颜静宁,执行董事。
中建蓉成建材成都有限公司与重庆市万州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0192民初203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建蓉成建材成都有限公司满于2021年8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中建蓉成建材成都有限公司满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准予撤销。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川0192执20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唐 骥
审判员 张世全
审判员 刘学利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吴佩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