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南铝合金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1023执恢245号
重庆西南铝合金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重庆西南铝合金幕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协商和解,被执行人广西华正铝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202650.79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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