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友杰钢结构有限公司

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友杰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1)渝01民辖终349号
上诉人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20)渝0112民初3053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称,本案应移送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请求撤销一审裁定。
被上诉人未进行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关于上诉人认为本案应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原审法院对此已经充分论述,所作裁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陈劲松 审 判 员 周盛春 审 判 员 谢 平
法官助理 杨 燕 书 记 员 谭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