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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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渝0105民初20467号******
原告: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石小路8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742893880T。******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妤,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单位工作人员。******
被告:重庆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99号宏信大厦B座5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203050720Y。******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8日立案。原告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82元,由重庆大川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