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渝0236执1649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5年12月25日出生,重庆市奉节县。
被执行人:重庆中达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羽声街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6798044968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重庆中达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渝0236执164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