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828民初653号
原告:**,男,198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市民,住北京市房山区。
被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集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围场镇广润建材城5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8MA08LUKB88。
法定代表人:***,职位经理。
**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集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2月20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的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