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城开康养文旅(淄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4执147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78号锅炉房办公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5766238339。
法定代表人:陈春峰,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中城开康养文旅(淄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域城镇石门村东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MA3ULTHR2G。
法定代表人:安述琏,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城开康养文旅(淄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12月28日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304执147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盛炅
审判员  张 磊
审判员  郭顺利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田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