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确定合同无效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0)苏1323执2977号









案 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确定合同无效纠纷









受送达人





***、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男,1962年4月1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62********,汉族,住泗阳县众兴镇。

被执行人: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法定代表人:孙满清。

被执行人: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阴市云亭街道。

法定代表人:孙满清。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关于***申请执行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江阴市恒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确定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5日立案受理,执行标的为8130元,现已强制到位6765.72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人向本院递交结案申请书,此案结案。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