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13执87号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正太集团有限公司与辽宁金帝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8532.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43510.89元,其中,本金300000元,利息22042.9元,迟延履行利息12915元,案件受理费3575元,执行费4977.99元。至此,正太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13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代理审判员  :耿军
书 记 员  :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