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诚捷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与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宁0104执869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海宝东路470号。
负责人:郭娟,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小区21号楼22号。
法定代表人:包锐,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3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被执行人:李璐璐,女,1986年2月5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被执行人:吴洁,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执行人:包锐,男,1979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执行人:李立婷,女,1983年7月31日出生,满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执行人:包学和,男,1953年6月2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执行人:王随兰,女,1954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执行人:宁夏诚捷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南侧塞上凝聚力5号楼1层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宁夏伟昊科贸有限公司,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公寓D-5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洁,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与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李璐璐、吴洁、包锐、李立婷、包学和、王随兰、宁夏诚捷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伟昊科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宁01民终25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40万元,支付利息77456.93元(截至2018年4月9日),并按协议约定利率支付自2018年4月10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暂未计算),被执行人***、吴洁、包锐、宁夏诚捷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伟昊科贸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最高额4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李璐璐在其与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李立婷在其与被执行人包锐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案件受理费2662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执行人宁夏锐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李璐璐、吴洁、包锐、李立婷、包学和、王随兰、宁夏诚捷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宁夏伟昊科贸有限公司负担,向本院缴纳执行费27491元,以上共计2536567.93元(暂未计算自2018年4月10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包锐、李立婷提供抵押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XX室房屋及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XX室房屋及被执行人包学和、王随兰提供抵押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XX2室房屋,以上房屋拍卖总价为1579939元,给被执行人包锐留取房租72000元,下剩款项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不动产、有价证劵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包锐银行存款一百万元,已发放给申请人。被执行人名下再无可供执行财产,已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由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鉴于本案目前的情况,本院将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陈 璐
审 判 员  戴岩松
审 判 员  何永孝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法官助理  王锡龙
书 记 员  谭 淼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