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遍地生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百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9民初2726号
原告:北京遍地生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3栋109-4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327285845K。
法定代表人:姬寅生,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建宇,北京赵建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百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仓上村前大街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22662698Y。
法定代表人:刘佳,经理。
原告北京遍地生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百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起诉状。原告北京遍地生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遍地生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张 艳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赵迎晓
书 记 员  苏晓华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