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2执8240号
***、湖北海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海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应履行的(2019)粤20民终3077号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已于作全部执行完毕结案。本院已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令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承办人:**076022588953
承办部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