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临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327民初5199号 原告:***,男,1972年9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莒南县。 被告:临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金桥街4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26781447108。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临沂骏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莒南县******村西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CCQ472K。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告:**,男,1985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肥城市。 原告***与被告临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临沂骏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唐 浩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327民初5199号 原告:***,男,1972年9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莒南县。 被告:临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金桥街4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126781447108。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被告:临沂骏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莒南县******村西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CCQ472K。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告:**,男,1985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肥城市。 原告***与被告临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临沂骏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唐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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