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冀0627民初73号
申请人:***,女,1960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被申请人:***,男,1962年4月7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被申请人: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县建良路桥分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南环路北侧。
被申请人: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南环路西。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县建良路桥分公司、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1年1月1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查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被申请人***、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县建良路桥分公司、河北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员 董永杰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