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011执1002号 四川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四川自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四川雄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2021)川1011民初3381号民事调解书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义务,缴纳执行案款3,038,322.50元、执行费32,783元。本案于2022年6月29日执行完毕,该案业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盖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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