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1002执163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威海久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执行人宫宬,男,1984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
申请执行人威海久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宫宬(2018)鲁1002民初163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宫宬及共有人孙传霞名下的、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现因执行案件的需要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宫宬及共有人孙传霞名下的、位于威海市环翠区(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