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革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革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俊燃房地产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蓬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921执保213号
四川省革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俊燃房地产有限公司:
申请人四川省革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俊燃房地产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被申请人四川俊燃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的房屋(负一楼1号-59号、负二楼1号-60号),限额4000000元。本案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