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建航刚结构有限公司与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27执保5号
衢州市建航钢结构有限公司、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23)湘1227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的申请人衢州市建航刚结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已于2023年5月11日对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德阳庐山路支行账号尾号为000292的银行账户进行额度冻结9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9000000元)。至此,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