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603执118号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执行铜仁市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黔0603民初23号民事调解书,你公司申请执行的金额XXX元及利息XXX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并支付给你。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603执11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