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03执恢20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浙0603民初1955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2月19日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建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绍兴中冬花边有限公司、绍兴利丰得刺绣有限公司、浙江贝卡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富丽达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洪悦敏、洪沛文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人民币1875382.52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1805382.52元+诉讼费25039元+执行费44961元),该恢复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